非常文化
您当前的位置 :游客杂志 > 非常文化
世界遗产评选标准

  世界遗产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委员会确认的、具有突出意义和普遍价值的自然景观与文物古迹。世界遗产是一个专门的、严格的、法定的、范畴极大的概念,它有国际法上的依据、有严格的批准程序。世界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文化景观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其自身特点在评定中有着一定的要求和评选标准。

世界文化遗产评选标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执行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规则》规定,凡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方可获得批准:
  1. 代表一种独特的艺术成就,一种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 能在一定时期内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建筑艺术、纪念物艺术、城镇规划或景观设计方面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3. 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
  4. 可作为一种建筑、建筑群或景观的杰出范例,展示出人类历史上一个或几个重要阶段;
  5. 可作为传统的人类居住地或使用地的杰出范例,代表一种或几种文化,尤其在不可逆转之变化的影响下变得易于损坏;
  6. 与具有特殊普遍意义的时间或现行传统、思想、信仰、文学艺术作品等有着直接或实质的联系。(只有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该项标准与其他标准一起产生作用时,此款才能成为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理由。)

世界自然遗产评选标准: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颁布的《执行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规则》规定,凡提名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自然遗产项目,必须符合下列一项或几项标准方可获得批准:
  1. 构成代表地球演化史中重要阶段的突出例证;
  2. 构成代表进行中的重要地质过程、生物演化过程以及人类与自然环境相互关系的突出例证;
  3. 独特、稀有或绝妙的自然现象、地貌或具罕见自然美的地带;
  4. 尚存的珍惜或濒危动植物种的栖息地。
  除了符合以上标准之外,每项提名自然遗产还必须符合《执行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规则》规定的“整体环境”条件:
  1. 必须包含自然生态关系必备要素的全部内容或者绝大部分内容;
  2. 必须有相当充分的地域面积,能够自我维持生态平衡;
  3. 必须具有维持物种延续的生态系统;
  4. 濒危物种遗址应具有维持濒危物种生存所需的生活条件,特别要保护迁徙性物种种群。

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评选标准:
  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并非是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的简单相加,而是蕴涵着人类从改造自然、运用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观念的巨大变化之意。如中国的泰山、黄山、峨眉山、武夷山及非洲马里的邦贾加拉悬崖等24遗产项,均同时符合文化与自然遗产的标准,是具有突出遗产价值的双重世界遗产。

文化景观遗产评选标准:
  作为一种新的遗产类型,文化景观跳出了一个或一组人工创造物的独特价值的视角,而是从较大范围、较充分的规模去发现和认识大自然的造化,及在某种特定自然和环境中人类的创造和生存状态,从而记录和保留下人类进步历程中具有不同特色的片断及其与大自然的结合与争斗情形。人们以按照这种理念,把一些旧式稻作业农业区域、宗教文化集中地、被湮没的考古遗迹、土著人聚落、典型民族村寨等,列入《世界遗产名录》。

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标准:
  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有关规则,“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具体评选的标准有以下条件:
  1. 应该具备体现人类的创造天才的优秀作品的特殊价值;
  2. 具有特殊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集中体现;
  3. 在历史、艺术、人种学、社会学、语言学及文学方面具有特殊价值的民间传统文化表达;
  4. 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规则的五项条件。

  • 关于我们
  • 法律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游客杂志 辽宁游客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奉天街333号(恒运商务)2007室
电话:024-31090181 传真:024-31090184 邮编:110013